《IAE國際學士院 × NATS 國家主權文明文化藝術數位資產 × AI 產學研中心白皮書》第八章|全球合作框架(Global Cooperation Framework)

GCWPA 2025/12/06

第八章|全球合作框架(Global Cooperation Framework)

Global Cooperation Framework of the IAE × NATS Center for Sovereign Civilization Digital Assets & AI


8.1 全球合作導論:文明在 AI 時代的共同命運

21 世紀的全球挑戰——AI 擴散、文化偏誤、語言鴻溝、文明衝突、主權資料外流、文物盜用、數位殖民——都不屬於單一國家或單一文明的議題。

在 AI 與 Web3 的推動下,文化資料被大量吸收、轉換、再演算;文明符號被重新定義;弱勢語言可能在未來十年內消失於主流模型之中。

因此本中心主張:

文明的未來需要共同治理,文明資料需要共同保護,文明科技需要共同設計。

這是一場全球文明共同體的建設工程。

本章提出全球首套 文明合作框架(Global Civilization Cooperation Framework, GCCF),以文明為核心,建立跨國、跨文化、跨科技、跨領域的合作模式。

內容涵蓋:

  1. 全球文明合作目標

  2. 全球文明合作機制

  3. 文明資料合作框架

  4. 文明 AI 合作框架

  5. 文明型 RWA(C-RWA)國際合作框架

  6. 國際組織合作(UNESCO, UNDP, GCWPA, World Bank 等)

  7. 跨文明教育聯盟(Global Civilization Education Alliance)

  8. 文明和平與文明外交合作

  9. 全球治理架構(GCCF)與永續發展

  10. 國際合作的風險、挑戰與長期演化


8.2 全球文明合作的三大願景(Global Cooperation Vision)

本中心的全球合作框架以三個文明願景為基礎:


(1)文明共益(Civilizational Common Good)

文明資產、文明資料與文明知識屬於人類共同遺產,應在尊重主權的前提下,共同保護與共享。


(2)文明尊重(Respect for All Civilizations)

每個文明都有其價值、脈絡、語言、哲學與文化主體性,應在全球 AI 與科技標準中被平等對待。


(3)文明和平(Civilization Peace)

文明合作不是為競爭,而是為和平、理解、交流與共同未來。

這三項願景構成全球文明合作的倫理基礎。


8.3 全球文明合作的五大目標(Five Global Cooperation Goals)

全球合作框架旨在達成五大目標:


目標一:文明資料安全保存(Preservation)

避免文明因戰爭、自然災害、資料中心倒閉、平台寡占而失去數位存在。


目標二:文明資料公平再現(Representation)

確保文明在 AI 模型中被完整呈現,不被偏見、不被西方化、不被簡化。


目標三:文明科技共享(Technology Sharing)

跨國共享文明 AI、文明資料治理、文明型 RWA 技術。


目標四:文明教育普及(Education)

建立全球文明 AI 教育體系,訓練教師、學生、政策制定者、技術人才。


目標五:文明和平促進(Peacebuilding)

以文明理解促進外交合作、宗教間和平、跨文化交流。


8.4 全球文明合作框架(GCCF)的五大合作層級

全球文明合作必須兼具技術、教育、金融與外交等多面向,因此 GCCF 設計為五層合作架構:


第一層:政府與主權合作(Government & Sovereign Cooperation)

合作主體:

  • 各國文化部

  • 教育部

  • 科技部

  • 數據保護主管機關

  • 國家博物館

  • 檔案館與研究機構

合作內容:

  • 文明資料主權法制化

  • 文物數位化合作

  • 國家文化遺產保護

  • 文明資料跨境通行

  • 國家級文明 AI 課程導入


第二層:國際組織合作(UNESCO, UNDP, IFLA, World Bank 等)

合作目的:

  • 建立全球文明資料保護標準

  • 推動跨文明研究

  • 支援發展中國家建立文明資料庫

  • 制定文明 AI 國際倫理規範

UNESCO 的「世界記憶計畫」與「無形文化遺產計畫」可與本中心技術深度整合。


第三層:科技合作(AI、區塊鏈、Web3、雲端、量子)

合作主體:

  • AI 研究機構

  • 區塊鏈技術公司

  • 主權雲服務

  • 文物科技實驗室

  • Web3 公鏈與協議

合作內容:

  • 文明 AI 模型建置

  • 文物 3D/光譜資料採集

  • 文明資料標準制定

  • 文明型 RWA 協議建設

此層是文明科技的底層技術動力。


第四層:文明文化機構合作(Museums & Cultural Institutions)

合作主體:

  • 國家級博物館

  • 世界博物館聯盟

  • 圖書館、文獻館

  • 歷史研究機構

  • 宗教寺院與文化中心

合作內容:

  • 文物資料共享

  • 儀式與文化資料保存

  • 文明教育課程開發

  • 文明展示科技(XR、VR、AI 仿真)


第五層:全球社群合作(Civil Society & Global Community)

合作主體:

  • 文化社群

  • 民族社團

  • 語言保護團體

  • 教育工作者

  • 學生與民間組織

合作內容:

  • 文明資料共同編輯(Community-led Curation)

  • 文明 AI 回饋

  • 文明教育活動

  • 文明文化共享平台

全球社群是文明永續的最重要力量。


8.5 文明資料合作框架(Civilization Data Cooperation Framework)

文明資料合作框架包含四大制度:


(1)文明資料主權協議(Civilization Data Sovereignty Agreement, CDSA)

保障:

  • 文明資料的擁有權

  • 文明資料的共享方式

  • 文明資料的撤回權

  • 文明資料的保護義務

  • 文明資料跨境儲存原則


(2)文明資料共享平台(Civilization Data Exchange, CDX)

建立全球文明資料共享平台,具備:

  • 分級存取權限

  • 文明資料語意標準化

  • 資料可追溯性

  • 主權授權智慧合約


(3)文明資料保護基金(Civilization Data Protection Fund)

支援:

  • 小語種資料保護

  • 文物數位化

  • 原住民文化紀錄

  • 宗教儀式資料保護

  • 戰爭或災難中文明資料救援


(4)文明資料倫理與透明度機制

包括:

  • 多文明資料倫理審查委員會

  • 文明資料使用透明報告

  • 文明資料使用風險評估


8.6 文明 AI 國際合作(Civilization AI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)

文明 AI 是全球合作的核心領域,包含:


(1)文明 AI 模型共享(Shared Civilizational AI Models)

建立:

  • 多語言文明模型

  • 文明語意模型(CSM)

  • 文明價值對齊模型(CVA)

合作方式:

  • 技術共享

  • API 共享

  • 模型聯邦學習(Federated Learning)

  • 文明 AI 研究聯盟


(2)文明 AI 國際標準(Civilization AI Standards)

涵蓋:

  • 文明語意準確性

  • 文明偏見測試

  • 文明 AI 透明度

  • 文明 AI 安全框架


(3)文明 AI 研究院國際合作

與各國:

  • 人類學系

  • 文博研究機構

  • AI 實驗室

  • 語言學研究所

  • 宗教研究中心

共同建立文明 AI 的跨學科研究內容。


8.7 文明型 RWA(C-RWA)全球合作

文明型 RWA 是本中心的珍貴技術創新,需全球合作保障。

合作內容包括:


(1)文明資產跨國認證(Civilization Asset Cross-recognition)

建立全球文明資產認證制度,確保:

  • 文明性

  • 公共性

  • 神聖性

  • 主權性

  • 不可濫用性


(2)文明型 RWA 國際金融規範(Regulation & Compliance)

確保文明資產金融化不會:

  • 剝奪文化主權

  • 切割文化完整性

  • 違反文明尊嚴

  • 遭投機操縱


(3)文明共益基金(Civilization Global Benefit Fund)

以文明型 RWA 收益支持:

  • 全球文化保護

  • 教育普及

  • 文物修復

  • 文明科技研究


8.8 與國際組織的合作模式(UNESCO × UNDP × GCWPA × IAE × NATS)

本中心將與主要國際機構建立戰略合作。


(1)UNESCO:文明資料與文化保護

合作內容:

  • 世界記憶數位化

  • 無形文化遺產 AI 建模

  • 文化資料跨國保護協議

  • 全球文明教育計畫


(2)UNDP:文明永續與 SDGs

聚焦:

  • 文明永續發展(C-SDGs)

  • 全球文明教育

  • 數位公共財(Digital Public Goods)


(3)World Bank:文明金融支持

透過:

  • 文明技術基金

  • 文明資料基礎設施投資

  • 文明型金融工具研發


(4)GCWPA:文明和平與文明外交

合作:

  • 文明和平宣言

  • 跨宗教對話

  • 文明衝突預測 AI


(5)IAE:全球文明教育與研究

IAE 進行:

  • 文明教育標準

  • 全球教師訓練

  • 文明博士(PhD)制度


8.9 跨文明教育聯盟(Global Civilization Education Alliance)

本中心建立全球文明教育聯盟(GCEA):

合作主體:

  • 大學

  • 博物館

  • 宗教機構

  • AI 實驗室

  • 語言研究機構

目標:

  • 文明 AI 教育

  • 文明數據治理教育

  • 文明科技倫理

  • 跨文明理解課程


8.10 文明和平與文明外交(Civilization Peace & Diplomacy)

文明合作框架的最高層級是促進和平。

本中心推動:


(1)文明和平指數(Civilization Peace Index)

分析:

  • 文明衝突來源

  • 宗教誤解

  • 文化偏見

  • AI 模型偏誤引發的文化衝突


(2)文明外交與文化對話

建立:

  • 文明外交論壇

  • 文明文化節

  • 跨宗教 AI 對話

  • 全球文明年會


(3)文明衝突預測模型(Civilization Conflict Prediction AI)

利用 AI 預測文明衝突並提供緩解策略。


8.11 全球治理風險與挑戰

全球合作面臨以下風險:

  1. 文化主權敏感性

  2. 文明間的政治緊張

  3. 技術差異與資源不均

  4. 西方中心化的 AI 模型壟斷

  5. 文物主權爭議與歷史傷痕

本框架提出:

  • 多文明參與

  • 主權第一

  • 透明共享

  • 尊重文化脈絡

  • 全球均衡技術供應


8.12 全球合作框架的長期演化(Future Evolution)

未來 5–20 年,本框架將進化為:

  • 全球文明資料互通協議(G-CDP)

  • 文明 AI 國際法(Civilization AI Law)

  • 文明金融市場(C-Finance Markets)

  • 全球文明共識(Civilization Consensus)

  • 文明地球(Civilization Planet)試點計畫

最終願景:

以文明為軸心,建立一個和平、共善、共享、互尊的 AI 世界秩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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